4月22日早上9时许,“女子被前男友泼汽油烧伤案”二审开庭。10时10分许,红星新闻记者从参与旁听人员处了解到,庭审已结束,将择期宣判。
据旁听人员介绍,此次庭审的焦点,围绕被告人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是否有自首情节、一审量刑是否适当等展开。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覃某某向其前女友陈某某泼汽油并点燃,陈某某被烧伤致残。2024年,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覃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一审宣判后,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覃某某亦提起上诉。

▲受伤前的陈某某
分手后反复纠缠
男子泼汽油烧伤前女友
根据本案一审判决书,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7月,陈某某和覃某某出现感情纠纷后分手,覃某某对陈某某仍然纠缠不休。同年10月18日,覃某某又到陈某某上班的公司纠缠,陈某某报警。随后,二人在当地派出所调解,覃某某承诺不再纠缠陈某某。事后覃某某心有不甘,当晚躲到陈某某宿舍外偷听陈某某与他人通话。覃某某发现陈某某与其他男子言语密切,遂心生怨恨,产生了杀死陈某某后同归于尽的想法。
次日,覃某某翻墙闯入陈某某的办公室,拿着装满汽油的饮料瓶,打开瓶盖就朝陈某某身上泼洒。“他泼第一瓶的时候,我就往外跑,他抓着我的衣服点燃了。然后又泼了第二瓶,门被他关了,我根本跑不出去,就趴在桌子底下,后来就昏迷了。”陈某某说。
据报道,陈某某入院当天就被下了病危通知书,全身烧伤面积达69%。2024年,陈某某做了12次植皮手术。恩施市公安局作出的伤情鉴定显示,其手功能丧失,达到伤残五级,全身体表多处瘢痕,伤残程度为伤残六级。
庭审焦点1:
覃某某算自首吗?
事发后,覃某某是否自首,是此次庭审的焦点之一。
覃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虽然覃某某当时没有报警,但也没有逃离现场。在跟车去医院的途中,明知自己会被抓,但没有逃跑,应当认定为自首。
而检方认为,被告人覃某某不构成自首。一方面,覃某某事发后只拨打了120,但没有拨打110,也没有让别人打110。另一方面,覃某某跟随救护车将陈某某送往医院的过程中遇到警车,是司机停下了车,而非覃某某看到警察后主动申请要下车自首。
陈某某的代理律师则指出,覃某某在庭审中多次推翻之前的说法,不符合如实供述的行为,不满足自首条件。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案发后覃某某积极对被害人进行施救,要求他人拨打120电话,并随行一同送医,虽然其未主动报警,但其在作案后并未逃离现场。送医途中遇到警车后也未产生逃跑的意图和行为,在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
庭审焦点2:
覃某某是否属于故意杀人
关于动机,陈某某的代理律师指出,覃某某在之前的笔录中多次提及,他是想和陈某某“同归于尽”。案发前,覃某某在和陈某某的微信聊天中曾多次谈及“死”,比如“是不是要死一个人才算”。
但覃某某在一审和二审庭审中改口称,自己并没有想同归于尽。“如果我要杀她,就不会救她。”
在几次笔录中,覃某某供称自己当时泼了2次汽油;第一次泼汽油点燃后,又火上浇油。但在二审庭审中,覃某某称自己只泼了一次汽油。他称,第二个瓶子里没有多少汽油,点火后,他把第二个瓶子里所剩不多的汽油倒进了卫生间,又用瓶子装了水回去灭火。
对于覃某某的说法,陈某某的代理律师表示,此前有证人表示,其透过门缝和窗缝,看到火光燃了一次,随后变成了滚滚浓烟,随后又冒出了一次火光。对此覃某某辩称,当时办公室只有他和陈某某,应该没有人可以证明他到底泼了几次火。
覃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覃某某在现场扑灭火后,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避免了更加严重的后果,没有造成死亡的结果,即使认定为“故意杀人”,也应该是犯罪未遂。伤害造成后,覃某某打湿衣服,把陈某某搬离现场送医。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覃某某到案后在公安机关的多次稳定供述中均称自己因感情纠纷产生和被害人陈某某同归于尽的想法,并且经过犹豫思考后决定回家拿的水果刀、灌好的汽油瓶,后返回伺机作案。因此其有预谋的过程,为犯罪准备了工具。
一审法院认为,从具体实施过程来看,被告人在向被害人第一次泼洒汽油点燃后,在被害人往办公室外逃跑时再次拿出第二瓶汽油向被害人进行泼洒,以阻止被害人的逃生。因此,其主观上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也是重复性的实施侵害行为,目的就是置被害人于死地。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当庭道歉
被害人表示希望重判
据二审旁听人员介绍,法庭上,覃某某当庭向陈某某道歉,表示如果不被判死刑,他出狱后会积极赔偿陈某某。
庭审最后,陈某某对覃某某说,事发当天,她在医院里醒来后,曾让妈妈转告覃某某,让他在监狱里好好改造。但后来得知覃某某具体的行凶经过后,陈某某非常震惊,希望覃某某被判死刑,因为她不想拿自己和家人的性命去赌。
陈某某庭后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她认为覃某某没有真诚悔改。在她看来,覃某某在法庭上的道歉并不是真心,只是想为自己争取减刑。陈某某表示,她想要的不是覃某某的赔偿,她所遭受的痛苦无法用金钱衡量。“他可以还我健康、还我容貌、还我青春吗?”